各區縣知識產權局、專利代理機構、企事業單位: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2〕147號)和《國知識產權局關于明確2013年度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管理相關具體事項的通知》(國知管發〔2013〕1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北京市2013年度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申報單位為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且注冊地在北京的中小企業、事業單位及科研機構。具有申報資格的單位以其法定代表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可以單位名義進行申報。 二、申報項目 申報項目應是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和巴黎公約途徑提出,并委托國內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的向國外專利申請。其中,通過巴黎公約途徑申請外國專利并提出資助申報的,應當是已經授權的專利。 完成國家(地區)公布階段的,公布日應在2012年1月1日之后;已獲得正式授權的,授權日應在2010年7月1日之后。超出時間條件期限的不予資助。 優先資助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工作平臺內符合要求的國內申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項目;重點資助本市專利試點單位、專利示范單位、首批知識產權領先工程實施單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推廣工作試點單位(貫標試點單位)申報資助的向國外專利申請。 三、資助范圍 。ㄒ唬┕儋M 通過PCT途徑提出的專利申請具體為在國際階段繳納的國際申請費、檢索費、傳送費、初步審查費、手續費等官方規定費用,和在國家階段繳納的國外審查費、授權登記費、授權后三年的年費等官方規定費用。 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專利申請具體為在外國國家(地區)繳納的國外審查費、授權登記費、授權后三年的年費等官方規定費用。 官方規定費用以各國國內法律規定為準。 。ǘz索費 委托我局認定的第三方檢索機構出具法律狀態檢索報告所發生的檢索費用。 第三方檢索機構聯系方式: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咨詢中心 聯系人:李珊珊,聯系電話:13811648662,62083533 北京東方靈盾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叢,聯系電話:18101360669,51296683-861 北京合享新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余杰,聯系電話:18612031452,82092128-6022 。ㄈ┐碣M 向國內專利代理機構支付的代理服務費。 四、資助限額要求 同一件專利最多支持向5個國家(地區)申請,每個國家(地區)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并不得超過實際支出。 凡獲得中央財政有關科技研發資金以及地方財政有關資金支持的向國外申請專利項目,不得重復申請資助。 五、申報材料 (一)《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匯總表(北京市)》(附件1) (二)《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2) 。ㄈ┥陥笾黧w資格證明材料 含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及科研機構法人證書復印件。申報單位以其法定代表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還應同時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附件3)。 以上材料須需加蓋單位公章。 (四)項目證明材料 1.與國內專利代理機構簽訂的委托合同復印件,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相關專利通過PCT途徑提出并完成外國國家(地區)公布的,應提交: a、外國專利審查機構做出的國家公布文本首頁。 b、PCT申請的國際公布文本首頁、國際檢索報告及書面意見(210表和237表),有國際初審報告的,可以同時提交。 以上材料可提交復印件并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3.在外國國家(地區)獲得授權的,應提交獲得授權證明材料:外國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授權專利公告首頁和授權證書的復印件。通過PCT途徑提出的應同時提交PCT申請的國際公布文本首頁復印件并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4.法律狀態證明材料 凡申報本年度資助的項目均應出具我局認定的第三方檢索機構申報日前3個月內做出的專利法律狀態證明材料原件。 。ㄎ澹┵M用證明材料 國內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包括代收費用在內的票據復印件,并附加蓋國內專利代理機構公章的費用明細清單。 通過PCT途徑提出的,國際階段所發生的官費可以提交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票據復印件。 我局認定的第三方檢索機構出具的檢索費用票據復印件。 上述費用票據復印件需逐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渌牧 包括: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工作平臺內單位、北京市專利試點、示范單位、知識產權領先工程實施單位的相應證明材料。專利試點單位需提交專利試點證書,專利示范單位需提交示范單位牌匾照片復印件,首批知識產權領先工程實施單位需提交相應的牌匾照片復印件。“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工作平臺內單位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外公布的單位名單為準。 六、材料提交方式 上述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申報材料(一)至(六)按順序用A4紙張,左側十孔夾條無膠靈活方式裝訂,材料(一)、(二)需同時提交電子表格。 七、申報時間、地點 請各申報單位于2013年9月30日-2013年10月30日將申報材料提交至北京市專項資助工作辦公室(北京市海淀區海淀南路甲21號中關村知識產權大廈A座3層,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北京代辦處,地鐵十號線蘇州街站B口出,向東行50米),逾期不予受理。 八、有關要求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應嚴格遵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到誠信申報。凡以虛報、冒領、重復申請資助等手段騙取上述資助專項資金的,一經查實,全額收回資助資金,并取消以后年度的申報資格,情形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未盡事宜,遵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細則(暫行)>的通知》(國知發管字〔2012〕67號)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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