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門:
為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展示員工的精神面貌,公司決定,從2015年6月1日起,全體員工在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必須佩戴胸卡。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胸卡是公司員工身份的標示。佩戴胸卡是樹立公司形象、加強勞動紀律和便于服務對象及外單位人員來訪辦事識別的措施之一,全體員工在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必須佩戴胸卡。
2、請全體員工妥善保管胸卡,如有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向綜合管理部申請補辦、更換(工本費自付11元/套),如調離公司或部門請及時與綜合管理部辦理移交或變更手續。
3、員工佩帶胸卡必須正面朝外懸掛于前胸,不得懸掛于腰際或其他位置,不得放于口袋內,不得以外衣遮蓋,不得拿在手里。
4、員工未按規定佩戴胸卡,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罰款50元,由財務部從當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并給予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5、員工未按規定佩戴胸卡受到內部通報批評,全年達3次以上者(含3次),取消其參加當年評優資格;5次以上者,扣發當年年終獎金總額的1%。
6、綜合管理部將不定期地對員工佩戴胸卡的情況進行隨機檢查。請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屬員工隨時予以督促。
特此通知
綜合管理部
201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