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充分發揮企業技術中心在創新驅動和科技引領發展格局中的積極作用,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增強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和績效,經研究,擬開始第十八批北京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據北京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要求,選擇技術創新能力強、創新業績成效顯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導向作用的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北京市認定。
二、為推動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此次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將重點針對集成電路、信息安全、4G移動通信、大數據與物聯網、智能制造裝備、新一代健康診療、新能源汽車、航空航天等領域,各領域根據不同特點有所側重:
1.信息安全、可信開放高端計算系統領域:重點在服務器、數據庫、中間件、操作系統等產業核心領域的關鍵技術及產品等。
2.網絡信息安全領域:基礎類安全產品、網絡與邊界安全類產品、終端與數字內容安全類產品、安全管理類產品、信息安全支撐工具等。
3.云計算領域:云計算適用芯片和軟件平臺、云服務平臺(IaaS、PaaS、SaaS)、云計算解決方案、云計算網絡和終端產品、移動互聯網平臺等;面向云計算虛擬化、存儲虛擬化、網絡虛擬化、安全虛擬化的軟件、中間件、數據庫等產品和服務。
4.大數據領域:包括大數據采集、存儲、管理、分析、安全等領域的設備和軟件,大數據行業應用以及數據倉庫、數據挖掘、商業智能等通用技術、產品及服務等。
5.新一代健康診療重點支持智能健康產品、生物技術藥物、重大疾病藥物、生物醫用植介入物、高性能醫學診療設備、常用藥物及疫苗的創新產品等領域。對于新產品的界定:新藥或新型醫療器械取得相關生產資質之日起五年內的產品。
6.支持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專用裝備、封測企業;4G及5G核心標準制定、終端(包括芯片、整機)、通信設備、網絡運營和網絡優化;測量儀器;新型顯示產品。
7.其他符合北京市功能定位和高精尖產業發展方向的。
三、申報企業應根據《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管理辦法》(京經信委發〔2011〕64號)的申請條件進行申報,申報程序包括網上申報和報送紙質材料。具體如下:
(一)網上申報
1、注冊用戶。4月30日起企業可登陸北京市經信委企業服務中心進行注冊,1個工作日后,企業以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管理系統確認注冊是否通過(原來已注冊的企業不需要再重新注冊)。
2、網上填報。企業以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材料(包括:在線填報評價表,上傳申請報告和附表兩個附件;其他附件證明材料不需要上傳)。網上填報截止日期為2015年5月30日。
(二)報送紙質材料。初審通過(企業可于網上填報1個工作日后,登錄“管理系統”,查詢初審結果)的企業打印網上填報材料,連同《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管理辦法》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膠訂(裝訂順序為:申請報告、評價表、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一式二份,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于2015年6月5日前報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科技標準處。
聯系人:王 晶 聯系電話:57587653
聯系人:王安居 聯系電話:85235531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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